12月2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京举行,本次会议对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进行了二审。草案二审稿明确,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承运;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条件运输旅客。
“旅客对号入座”拟写入民法典的消息一发布,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众所周知,近段时间以来,霸座事件频频发生。这些霸座者扯谎撒泼的无赖行径着实引人嫌恶,虽然他们最终受到了惩罚,但从事后的反响看,并未起到让观者信服、霸座者痛心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对当时被霸座的乘客来说,权益已然赤裸裸遭到侵犯。
一些霸座者之所以敢于肆无忌惮地侵犯他人的权益,很大部分在于他们认为霸座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毕竟目前虽然有多部法律可以约束,但并没有哪一部全国性法规明确表示禁止霸座。由于缺乏法律的加持,一方面,实践中具体的监督和执法工作往往显得疲软;另一方面,也导致霸座者在实施霸座行为时的心理“负罪感”减轻了许多、乃至压根就没有。劝说无法起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舆论倒逼虽然有一定的效用,但极易陷入以诉诸网络暴力等本身即违反规则的行为来反对霸座行为的恶性循环。由此而言,治理霸座,关键还是在于用好法律这把利刃。无论岁数大小,无论受教育程度高低,当所有人都清晰地意识到,霸座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还是实实在在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那就恐怕没有谁再敢于公然霸座、挑衅公共规则了。
可以预期,当“霸座违法”的观念深入人心,人们对霸座行为的声讨和阻止将更加理直气壮,而执法部门的腰杆就将挺得更硬、现场处置更为果断。
事实上,今年10月份,广东就已立法明确规定旅客不得霸座,此举当时引发广大网友点赞,并纷纷表示希望这项政策赶紧普及全国。法律是成文的道德。对于社会大众所同仇敌忾的严重的失德行为,法律上理应有明确的说法,从而为社会公德保驾护航。从这个角度看,“旅客对号入座”将要写入民法典契合民意期待,可谓切实“写”到了民众的心坎上。
好秩序也是管出来的。正是因为醉驾入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理念方深入人心;正是因为把保护英雄烈士写入法律,英烈形象得以被更好地维护。有了法律制度的硬约束,“对号入座”才能真真正正成为每个人内心的规则,乘车秩序也才能更加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