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在此次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经营者、管理者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修订征求意见稿扩大禁烟场所
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或将禁烟
此次条例修订专门规定,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周边100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否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