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在游泳池里畅游一番,不仅可以健身,还可以解暑,但前提是,你所游的这池碧水必须是安全卫生之水。不然,除了红眼病、耳部炎症、消化道疾病、皮肤病等会缠上你,还有可能会发生溺水无人救的情况。如果这样,那就变成了冒着生命安全和健康危险在运动。
泳池的安全和卫生问题是酷暑盛夏绕不开的话题。不久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部分城市游泳池水质卫生抽查不合格场所名单(第一批)》显示,多个城市存在部分游泳场所安全卫生不达标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乱、脏、危方面,比如,游泳场馆未妥善执行入池前清洁程序,游泳者不换鞋就入池;消毒、换水、清洗不勤,池水细菌超标数倍;安全监督管理缺位,救生员开小差等等。“泳”患多多,令人心悸。
导致多地游泳场馆存在安全卫生隐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个别游泳者个人文明素质掉队和市场监管乏力这些“外部因素”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在于游泳场馆经营者过分逐利、疏于管理这个“内在因素”。一些游泳场馆为了尽可能多赢利,无限度地超量接纳泳客,而管理又跟不上,一些不自觉的泳客不冲淋、不戴泳帽、不浸脚,越过消毒杀菌设施直接进入泳池。同时,为压缩经济和时间成本,游泳场馆又尽量减少消毒、换水和洗池频率,导致泳池水质不达标,卫生堪忧。
游泳池水质直接关乎游泳者健康,保证公共游泳池卫生安全,经营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严格落实《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游泳池水质标准》等国家相关规定,自觉按要求公示与泳客健康直接相关的余氯含量、泳池pH值、浑浊度、碳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国家卫生标准中所规定的自检项目信息。这既是对泳者健康负责,也是对经营者自己负责。
当然,泳池安全卫生不能只依赖经营者的自觉,还需相关职能部门创新监管手段。比如,学习借鉴北京市卫生监督机构的先进经验,在游泳场馆安装实时电子监测系统(5分钟到7分半钟就会对水质情况进行一次监测),让市民可以及时了解水质情况,一旦水质触及预警线,系统就会自动报警。同时,还可引入诚信黑名单制度,对屡次检测水质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列入黑名单,实施永久经营禁入。通过实时检测和动态管理,倒逼经营者自觉依法守规经营,主动排除“泳”患,堵塞安全和卫生漏洞。唯此,才能让游泳者在一池净水里自由畅享,“清凉一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