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高端羽绒服品牌加拿大鹅(Canada Goose)关联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处罚款45万元,责令公开更正并停止发布。
随后,#加拿大鹅因虚假宣传被罚45万元#登上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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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公司于旗舰店发布的内容中声称,其所销售的产品所用的羽绒混合物是“均含有Hutterite羽绒,这是优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此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上海服装行业协会相关专家表示,在禽鸟品种相同的情况下,羽绒的品质和禽鸟的成熟度有关,和产地、气候无关。处罚决定认为:加拿大鹅强调“Hutterite”产地,来彰显羽绒的保暖性,没有事实依据,构成虚假广告行为。记者多次电话联系了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均未得到回应。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中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诱导消费者。本案中,加拿大鹅的经营者在对产品的介绍中宣称,自己某产地的鸭绒是加拿大最保暖的鸭绒,这样的描述显然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于虚假广告的规范。
另查,加拿大鹅官方天猫旗舰店在“退款说明”中发布“涉及已损坏或已经使用过的商品,若因质量问题退款,如有必要需经权威质检部门或加拿大鹅(Canada Goose)质量部门鉴定,加拿大鹅(Canada Goose)保留最终判定权。”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源:如果做一个非常准确认定的话,应当是由第三方的质量检测部门进行认定,不能由消费者或者是由商家一方给自己赋予这样一个权利,由自己来认定,因为作为商家来讲,基本上都不会认可自己的产品是存在质量问题的。这样的条款设置相当于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有质量瑕疵可以退货,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架空了。
律师建议,消费者在购物的时候要仔细查看商品介绍,对于自己非常重视的卖点,要与经营者逐一核实并保留证据,既可以保证买到称心的商品,在未来出现纠纷时也能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来源:央视财经(ID:cctvys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