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椒本是一种川菜标志性的常用调料,川菜馆子使用青花椒做菜,介绍青花椒的特色,甚至在招牌上打上青花椒的字样,实在正常不过。然而,年前,一批川菜馆却因此遭到侵权起诉。原来,一家设在上海的公司早已注册“青花椒”商标。
这事现在有了新进展。此前,有被起诉的小商户,向起诉原告的代理律师支付了1万元。似乎是媒体报道和舆论压力起了作用,现在,这家上海公司声称,自己并未收到这笔钱,并已要求代理律师退还款项。
前有潼关肉夹馍,后有“青花椒”,最近拿着商标四处碰瓷的商家不少。商标是品牌的核心价值载体之一,理应得到法律保护。然而,含有潼关这样的地理名词,或是青花椒这样公共领域、缺乏显著性的通用名词应用广泛,即便获得了商标权益,也不应超出商标权保护范围四处诉讼。商标专用权,绝不是文字或者符号的垄断权,他人有权在商标保护范围之外合理使用。否则,现在商标那么多,恐怕咱们日常说两句话,都有吃官司的危险,这显然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果不是假冒、抄袭,商家挑着菜单和招牌上“青花椒”几个字诉讼,纯属恶意碰瓷。
另外,从职业规范角度看,代理人不能够在委托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赔偿。此次事件到底是这家公司把律师搬出来当挡箭牌、防火墙,还是律所或者律师的个人行为。这个细节,也要好好查查。如果是律师违规,应当依规惩戒,如果是公司说谎,那就坐实了是商标敲诈。
面对动辄大肆兴诉的“商标流氓”“商标诉棍”,很多小商户有苦难言。诉讼费钱、费精力,小商户耗不起,压力之下,只好花钱消灾。
法律诉讼不该成为碰瓷者施压的工具,相关改革势在必行。既要保障合法诉讼立案顺畅,也要及时甄别恶意诉讼倾向,及时刹住四处抢注商标、广发律师函件的不正之风,莫让碰瓷的“青花椒”,再把小商户“呛”到流泪。
文字:王森
主播:陈致远
剪辑:战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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