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评论员 王容
近日,广州市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提出,对于拾金不昧者或处理拾遗物品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扬,公安机关按拾获财物价值10%的金额对拾得人给予奖励。
拾金不昧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捡到东西不占为己有并物归原主,是诚实品质的表现。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奖励,也是理应在全社会弘扬的道德风尚。日前,黑龙江一名环卫工捡到近10万元现金后,专门请假将钱如数归还失主,获得了无数人的点赞。据某打车平台数据统计,十一假期期间,该平台共帮乘客寻找3万多件遗失物品,平均找回率为65%。手机是大家最易丢失的物品,好在有过半的失主找回了遗失物。
当然,近年来拾遗者向失主索要酬劳的事情也屡见不鲜。曾有某失主丢失价值千元的一部手机,拾到手机的人在归还时向改失主索要高达八百元的保管费,被失主以要价太高为由拒绝。拾金不昧的品质在索要报酬行为的影响下,似乎有些变味。《民法典》中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并未确立拾得人的法定获酬权。索要少数的保管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要适度,不能超出保管遗失物需支出的必要费用。
广州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奖励金额由奖励单位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由市公安局监督。有网友担心不法分子钻法律漏洞,可能会骗取奖励。针对这些顾虑,相关部门表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鉴别,在奖励机制上进行完善,杜绝钻法律漏洞的情况。此前,对拾金不昧行为的表扬,仅停留在公开表扬阶段,随着该《规定》的出台,以物质方式给予拾金不昧者肯定,是一种实在且暖心的回报。
对拾金不昧者给予奖励,并不是功利化行为本身,而是对拾金不昧精神的提倡推广。论语中就有子贡赎人、子路受牛的故事。鲁国有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见到同胞沦为俘虏,只要赎回他们,就能获得奖励,子贡把鲁国人赎回后却拒绝了补偿,孔子认为子贡如果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遇难同胞了。由此可见,奖励拾金不昧者,会提升拾得者的归还意愿,绝不只是功利或交易。进行嘉奖,是对拾金不昧者道德品质的鼓励和认可,也是对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的弘扬。
相关链接:
往期内容: